作者:发布时间:2018-05-17
4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职业资格并经属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
在部运输服务司领导下,部职业资格中心已经启动两类人员安全考核的相关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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